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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古早期的台灣棒球選手而言,能夠當選國手為國爭光已是他們最大的心願。之後,隨著「二郭一莊」在日職的優異表現,國內媒體競相對日本職棒的大幅報導,能夠旅日發展便成為後來台灣棒球選手們的第一志願。1999年起,國內棒球好手曹錦輝、陳金鋒、郭泓志、王建民等陸續赴美發展,經過小聯盟的多年奮鬥,終於開花結果,在美國大聯盟有了出場的機會,讓新生代的棒球選手們有了挑戰大聯盟的憧憬。近幾年來,已有愈來愈多的年輕小將以此為目標,夢想有朝一日能夠站上大聯盟的舞台,大展身手,盡興演出!

 

    早期赴日發展的模式多是業餘選手在國際比賽表現突出,受到日本職棒球探的注意,並直接來台與選手洽談簽約事宜,這種方式的簽約金較高,也頗能顯示出球員的價值,如郭泰源及郭李建夫的8000萬日幣、許銘傑的1億日幣等。2001年世界盃棒球賽在台灣舉行,中華隊表現傑出,主要功臣投打雙雄-張誌家與陳金鋒,受到國際棒球人士的注意。有了2001年優異表現的籌碼,也讓張誌家在2002年得以12000萬日幣的簽約金加盟西武隊,創下台灣選手加入日本職棒簽約金的最高記錄。

 

   另外一種模式則是高中時期提早赴日發展,可能是透過中日高校交流,如台東體中以交換學生的方式至福岡第一高校就讀,包括早期的黃榮義、古志忠,之後的陽耀華、林偉及近期的陽仲壽等。或是日本職棒球探跨海來台,尋找台灣優秀的棒球好手赴日高校念書,不但免學雜費及住宿費,還每月提供零用金,讓他們提早適應日本的打球環境,包括高苑工商的蕭一傑,以及西苑高中的林羿豪及李昱鴻,均是循此模式。還有一種模式則是因在中華職棒表現優異,受到日本職棒注意,而想赴日發展一圓日職夢,包括曹大帥、546及「雞毛二人組」等國內王牌級投手,但結果幾乎都落得鎩羽而歸。究其原因,筆者覺得主要是中日棒球訓練環境的差異,在體能無法適應日本沈重的訓練方式下,很容易造成受傷,以致大半時間都在復建中渡過,傷癒後水準已不復從前。或是投球姿勢在日本教練眼中非正統,慘遭修正,不但影響投球威力,也造成投球失憶,最後帶著失落的心而回,無論身心,都需要花費時間慢慢調適,才能重振雄風。

 

 1999年可說是台灣棒球的驚喜年,當年除了出現時速150公里以上的三大王牌投手-曹錦輝、郭泓志、王建民外,也產生了台灣巨炮「陳金鋒」。果然,四人都受到大聯盟許多球探的注意,在競相爭取的結果下,均獲得符合身價的簽約金。「四小天王」也不負國人眾望,在歷經小聯盟的磨練後,陸續登上大聯盟的舞台,透過他們在大聯盟的精湛表現,除了讓國人感受到美國大聯盟不再是遙不可及外,也令國人觀賞的棒球水準提昇,對於棒球的喜愛程度更是有增無減!

 

 最近有關「限制球員旅美」以及「旅美球員中職吸收門檻」的問題,引起各界人士的熱烈討論。筆者覺得無需強制執行,但可訂出一套標準供球員及中華職棒各球團參考。簽約金的數字可作為衡量球員程度及潛力的標準,不見得要硬性規定20萬美元,但卻可以由此判斷球員將來可能到達的球團層級。相信美國大聯盟各球隊在簽下新人時所願意付的簽約金,一定自有一套評估方式,簽約金額也代表著他們對球員程度及潛力的評價。當然,最後結果不見得完全正確,但球員在對自身實力認識不清時,卻是一個值得參考的數據。如果球員實力普普,在美發展無法晉升層級,不但浪費時間,學不到東西,更可能將簽約金消耗怠盡,落得血本無歸。至於旅美回國球員打中華職棒須不須要設立門檻,我想球團應可由球員在旅美期間的表現數據自行衡量,只要戰力符合需求,相信中職各球團都不會排斥,差別應該只在於簽約金及月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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