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在競技比賽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尤其是棒球比賽,幾乎每一個球都要經過主審及各壘審裁判的裁決定奪。要成為一個執法公正的棒球裁判,除了具備專業的棒球知識外,更須要健康良好的體力及判斷正確的執行能力。中華職棒自開打至今已20多年,擔任比賽的裁判們亦已將達40多位,除了本土裁判外,中華職棒聯盟過去也曾聘請了不少外籍裁判,希望藉由他們專業的知識及豐富的經驗提昇國內的裁判水準。但所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使是再優秀的裁判,也會因瞬間的誤判,惹來爭議與衝突。但要是誤判頻率過高,或是明顯誤判,在規則容許改判範圍,卻不承認錯誤改判的話,不僅球隊無法接受,更造成球員的不滿,恐怕連球迷都看不下去了!

 

 中華職棒20多年來,裁判誤判的情形不計其數。大部份誤判的情形係因裁判站得位置不對,導致視線無法做出準確的瞬間判斷,因而產生出「safe」與「out」迥然不同的結局。我們常見到的幾個誤判情形包括:跑壘員進壘與球進守備員手套的時間先後,飛球是否在落地前被守備員接殺,守備員是否觸殺到跑壘員,球擊出是在界內或界外,以及觸身球與擦棒球的判斷等。由於現在職棒都有電視轉播,透過慢動作的重播,一般觀看後都可以非常清楚的做出正確判斷,若是結果明顯與裁判判決不同,更會令人不爽及生氣。另外一種誤判則是錯誤引用棒球規則,這部份比較少見,過去曾經出現在「防礙守備」及「防礙跑壘」的判決中,主要是對於「故意」及「無意」行為的主觀判斷所造成。

 

 裁判誤判無可避免,球隊抗議也是理所當然。但若是雙方一言不和,在失去理性下很可能造成裁判將教練驅逐出場,隨及爆發衝突場面,最後導致教練球員禁賽、罰款的不幸結局,這不僅是球隊的損失,更非球迷所樂見。棒球規則中有關裁判員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說明,依據棒球規則9.02(A) 規定,裁判員基於判斷所作之宣判為最後的裁決,對於好球或壞球、界外球或界內球、安全上壘或出局之裁定,不得提出異議。9.01也提到,裁判員於比賽進行中負有維持場地紀律及秩序之責任。至於裁判員產生誤判,聯盟大多已事後懲處的方式處理。關於裁判誤判罰則如下規定,若裁判員有誤判的行為,依行為輕重分別處以罰金、考核扣分及停判場數之處罰。

 

 接下來談一些球迷印象深刻的裁判。柏木敏夫是中華職棒第一位聘請的外籍裁判,職棒元年由洪騰勝先生特別向日本中央職棒聯盟商請,專程來台擔任中職裁判工作。柏木敏夫擔任裁判期間,積極的指導中華職棒裁判員,不僅執法態度深受球迷賞識,並對台灣職棒初期發展貢獻良多。柏木敏夫不幸於職棒14年球季開打前因癌症辭世,享年71歲,在此對這位中華職棒的老朋友致上最高的敬意。蔣寬仁為中華職棒初期的裁判,幾乎全身上下都有被球吻的記錄,可說是最會被K的裁判,。職棒三年65日味全對三商一役,在第二局及第七局分別被味全龍隊陳金茂及李安熙的擦棒球擊中左胸及右胸,已是非常罕見,沒想到八局下三商虎許錫華打擊時,又被擊中面罩,九局上味全龍孫昭立打擊時再被擊中右腳,「單場四次觸身球」也破了單場裁判被K最多的記錄。周濃舜與蔣寬仁同為中華職棒開朝元老,業餘時擔任學校的棒球教練,有「黑教練」之稱,為前中信鯨球員周正雄的胞兄,現為中職裁判組組長。

 

 至於近期球迷較熟悉的裁判,首推人稱「LP」的外籍裁判藍普洛夫。由於藍普洛夫執法動作誇張,加上判決時的爭議球不多,成了球迷爭相合照、索取簽名的對象。職棒15年總冠軍賽,藍普洛夫連續七場出賽,並擔任第一、三、五、七場的主審;職棒16年再度擔任季後賽及總冠軍賽的三場主審,成為中職各球團最信任的裁判。不過,在職棒18年擔任裁判期間誤判次數增加,引發爭議,於當年球季完畢後離台,結束在台四年執法生涯。而目前我們常看到的執法「六大天王」,包括:中華職棒執法場數最多的蘇建文,擁有台灣大聯盟六年執法經驗的紀華文,有青棒國手資歷的張展榮,青棒時期投出無安打比賽的王俊宏,曾拿過軟式少棒打擊王的江春緯,以及愛開玩笑的陳海峰等,也都各有來頭,各具特色。希望在這些裁判大人公正的執法下儘量減少誤判,讓球迷們看到更多無爭議的精彩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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